工作與薪資
育嬰留停津貼試算
輸入留停前月薪與預計留停期間,立即算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月可領多少、總共可以領多少。
參數最後查證: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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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位變更後會自動重新計算,不用按送出。育嬰留停津貼金額
查看給付明細
- 就業保險津貼(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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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資補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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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領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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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領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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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親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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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用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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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 6 個月,實際核定金額以勞保局為準。
怎麼算的
- 平均月投保薪資是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月投保薪資的平均值,一律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向上取級距——不論是由月薪推算,還是你自己填的數字。
- 就業保險津貼=平均月投保薪資 × 60%,是就業保險法第 19 條之 2 的法定保險給付。
- 薪資補助=平均月投保薪資 × 20%,是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的行政補助,由勞保局併同津貼發給、無須另行申請。兩者法律位階不同:60% 寫在法律裡,20% 是行政要點,政策調整時受影響的是後者。
- 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 6 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本身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6 條至子女滿 3 歲止、最長 2 年,但津貼只有 6 個月,這兩個數字不一樣。
- 以日為單位申請時,按 30 日為 1 個月比例發給。津貼與補助各自四捨五入至整數元後相加,所以明細加起來一定等於總額。
-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時可以分別請領,同一名子女合計最多 12 個月。畫面上的雙親合計假設父母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相同;實際上兩人各依自己的投保薪資計算,金額不一定相同。
給付標準與給付期限依就業保險法第 19 條之 2,請領資格依第 11 條第 1 項第 4 款與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6 條,20% 薪資補助依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投保薪資分級表依勞工保險條例,最後查證 2026-08-25。
常見問題
育嬰留停可以請 2 年,津貼為什麼只有 6 個月?
兩者法源不同。留停期間的上限來自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6 條(至子女滿 3 歲止,不得逾 2 年);津貼來自就業保險法第 19 條之 2,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 6 個月。留停第 7 個月起沒有津貼,但仍是留停狀態。
到底可以領幾成?
就業保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政府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依「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再加發 20%,由勞保局併同發給、不必另外申請,所以實際入帳是 80%。要注意 60% 是法律規定,20% 是行政補助。
父母可以一起請嗎?
可以。自 111 年 1 月 18 日起,父母同為被保險人可同時請領,同一名子女父母各領 6 個月,合計最多 12 個月。
生了雙胞胎或兩個孩子都未滿 3 歲呢?
同時撫育 2 名以上未滿 3 歲子女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 1 人為限(就業保險法第 19 條之 2 第 2 項)。勞保局說明先申請較年長子女較有利。
聽說 115 年起可以請單日的育嬰假?
是。「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自 115 年 1 月 1 日上路,在原請領期間內可以日為單位申請,每一子女不超過 30 日,父母各自計算(雙親合計 60 日),期間一樣領 8 成。要於 5 日前向雇主提出;子女生病、停托、停課需親自照顧時得於 1 日前提出。
請不到一個月怎麼算?
配合 115 年新制,津貼與薪資補助的計算由原本「未滿 1 個月以 1 個月計」改為按比例發給。勞保局的實務是以 30 日為 1 個月按比例計算。
中途復職或子女滿 3 歲怎麼算?
給付計至復職之前 1 日;請領期間子女滿 3 歲者計至滿 3 歲之前 1 日;中途離職者計至離職當日。
要什麼資格才能請?
育嬰留職停薪本身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6 條,需任職滿 6 個月、子女未滿 3 歲。津貼另依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第 1 項第 4 款,需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兩個條件都要滿足。
津貼要繳稅嗎?
不用。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勞工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留停期間的勞健保怎麼辦?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留停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的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的部分得遞延 3 年繳納。本站不試算這部分金額。